天空逐渐转变为更加深沉的黑色,而雨也变小了,尼格玛意识到,哦,是时候可以离开了。
他张了张嘴,想说些什么,但是其实又没什么可说的。他看着旁边那个人拿起伞,准备离开。
黑色的风衣衣摆被风刮得微微飘动,那人走到零星的细雨之中,也没撑开伞。正当尼格玛以为那人就要这么走开时。
那人却看向尼格玛,给他了一张名片,“如果你感觉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话,就去韦恩集团吧,你会有一份工作。”
“爱德华·尼格玛先生。”
尼格玛听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人以一种轻柔含糊的语调念出,不由得浑身一激灵。
随即他意识到,自己抱着的纸箱文件被风翻开了一角,那里有自己的签名。
尼格玛接过那张名片,那张名片上写的是“托马斯·韦恩”。
后来他试探着去了韦恩集团,通过了测试,入职了韦恩集团。他也知道了托马斯·韦恩的所有事情,包括他11岁时父母双亡,以那么小的年纪却支撑起了韦恩集团。
果然托马斯韦恩是个聪明人,所以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!他真是太有眼光了!
虽然进了韦恩集团后,尼格玛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,他在研发部,甚至还能凭借自己的脑瓜子获得优秀员工。然而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对,他觉得生活应该更“有趣”一些。
那位托马斯·韦恩,那个有趣的谜团,那位聪明人,应该会带来更加令人兴奋的东西,他会给自己带来更加、更加迷人的未来。
现在,这位托马斯·韦恩,自己承认的聪明人,正充满期待(并没有)、用如此赏识的目光看向自己(看工具人的眼神),他的笑容充满了鼓励(只是普通的笑容),他浑身都写满了“尼格玛,你可以”(不要虚构情节好吗),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?
“我可以,当然,我是说,我能行的,先生。”尼格玛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,“我愿意。”
他心情激动,直接一把抓抓住了林恩的手,林恩有些微妙地低头看了看,心想这人到底什么毛病,动不动就喜欢抓别人手。
但林恩也懒得尝试挣开,他说:“很好,那么爱德华,现在开始你直接听命于我,不必再去研发部了。”
爱德华,天呐,他叫我爱德华,尼格玛激动得人都快冒烟了,这是何等的看重!他们俩简直就是路易十三遇上了黎塞留,威廉一世和俾斯麦!定能共创佳话!还哥谭一个朗朗乾坤啊!
而到时,他爱德华·尼格玛,就会获得众人的崇拜与艳羡!所有人都会为他的聪明才智而折服!
“那么,爱德华,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。”林恩说道。
是什么?莫非要研发什么高端秘密武器,还是调查哥谭高层的密辛,亦或是制定一个宏大的控制哥谭的商业计划?!尼格玛浮想联翩,觉得自己正在走向人生巅峰。
“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帮我找一位在下水道里的朋友。”林恩微笑着,看着尼格玛。
尼格玛:“啊?”
不要相信坏男人的话,会变得不幸。
这是一句至理名言,但彼时的尼格玛尚且不懂得这个道理。或者说,他觉得自己飘零半生,正逢明主,觉得眼前之人简直是哥谭最有眼光的好人。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林恩的boss直聘。
这就是他数天后,一身污垢,臭烘烘脏兮兮出现在哥谭下水道的原因。尼格玛的西装破破烂烂,整个人活像是在街上乞讨了半个月。
“我讨厌哥谭!!!”他如此悲愤地想着,双腿都在打颤。而一只人形大鳄鱼,正眼含凶光注视着他,那张大嘴张着凑近尼格玛,一口就能把可怜的尼格玛头咬掉,长久没刷牙的臭气熏得尼格玛眼泪都快流下来了。
他沦落成这样的原因,要从哥谭的鸡开始说起,但是在那之前。
再重复一遍,不要相信坏男人,会变得不幸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作者有话说:终于入v了,感谢大家订阅,鞠躬,jpg
这几天因为要上夹更新时间可能比较微妙,明天也是零点左右更新
注:尼格玛举的那俩对例子,都是君臣相得的,但是臣子都比君主出名()所以这人被讨厌纯自找
写完这章我感觉自己脑子像被勺子杀|人狂敲了,这是部电影感兴趣可以看看。
哥谭发生了连环鸡口失踪案。
最近哥谭发生了很多事, 《阿卡姆计划》的建筑师被人杀|了,各方媒体争相报道。
在这种全城气氛诡谲的时刻,哥谭有人家的鸡被偷了就根本不算是什么能让人感兴趣的事。
你别问哥谭人怎么在城市里养鸡, 哥谭的事你少管。
而爱德华·尼格玛,一名有着超高智商的天才(自称),今天来到了这个“哥谭鸡口连环失踪案”的现场。尼格玛愁眉苦脸地盯着那个井盖,像是井盖上有富兰克林似的。
第一版主